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及系统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0594496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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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及系统。该方法包括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若否,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是,则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本发明通过在智能终端的屏幕上发生触摸操作时采集触摸操作对应的指纹,若该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对采集到的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指纹认证通过才能执行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保证了每一次智能终端上的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确保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不被他人查看或修改,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专利说明】
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智能终端安全交互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几乎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智能终端,智能终端越来越趋于个人化,此外由于智能终端的功能不断被丰富和完善,用户可以通过个人的智能终端与自己的银行账号进行绑定、或通过智能终端进行支付转账、或通过智能终端存储个人信息等,极大的方便了用户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但同时也带来了个人安全和隐私信息的不安全问题,当用户的智能手机被其他人使用时可能造成个人的安全和隐私信息的泄露,目前很多智能终端通过设置解锁密码或解锁指纹的方式对智能终端进行锁定,解锁后则不再进行密码或指纹的认证,使得他人只要能够对智能终端进行解锁,在解锁之后就能够对智能终端进行触摸操作,仍然能够修改或查看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用户的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仍然较低。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及系统,使得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确保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不被他人查看或修改,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004]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5]第一方面,本发明提出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包括:
[0006]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07]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若否,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是,则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08]其中,所述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包括:
[0009]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10]其中,所述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包括:
[0011 ]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根据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12]其中,所述根据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具体为:
[0013]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高安全等级,则令所述触摸操作的操作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
[0014]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低安全等级,则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
[0015]其中,所述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之后,还包括:
[0016]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17]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18]其中,所述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包括:令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或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
[0019]其中,所述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之后,还包括:
[0020]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021]第二方面,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包括:
[0022]操作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
[0023]指纹采集模块,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24]安全隐私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25]第一直接执行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不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26]第一间接执行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27]其中,所述第一间接执行模块包括指纹认证模块、第二直接执行模块、第一安全执行模块、安全等级判断模块和第二安全执行模块;
[0028]所述指纹认证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
[0029]所述第二直接执行:用于指纹认证通过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30]所述第一安全执行模块:用于指纹认证未通过时,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31 ]所述安全等级判断模块:用于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
[0032]所述第二安全执行模块,用于根据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的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33]其中,本发明提出的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还包括:
[0034]屏幕显示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35]信息发送模块,用于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036]本发明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若否,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是,则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在智能终端的屏幕上发生触摸操作时采集触摸操作对应的指纹,若该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对采集到的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指纹认证通过才能执行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保证了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0037]图1是本发明提出的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的方法实施例一的方法流程图。
[0038]图2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39]图3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0]图4a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1 ]图4b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2]图5a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3]图5b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4]图5c是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方法流程图。
[0045]图6是本发明提出的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功能模块图。
[0046]图7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47]图8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48]图9a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49]图9b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50]图1Oa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51]图1Ob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0052]图1Oc是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另一种可选方式的功能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53]以下结合附图,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0054]实施例一
[0055]参考图1,本实施例提出了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包括:
[0056]SlOl、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57]当屏幕上有触摸操作时,即通过屏幕显示模组上的触摸感应设备可获取该触摸操作,即获取该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58]当屏幕上有触摸操作时,通过指纹采集模块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59]在智能终端上将指纹采集模块与屏幕显示模组重叠设置能够实现通过同一屏幕即获取触摸操作,又获取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60]本发明对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和采集触摸指纹的技术不做具体限定,本实施例中通过将指纹传感器与屏幕显示模组重叠,在同一屏幕区域内既能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又能采集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061]S102、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62]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之后,则所述触摸操作进行判断,判定所述触摸操作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63]其中,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包括查看包含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或财产信息的应用程序,例如各类手机银行和信用卡的应用程序、支付宝、百度钱包、个人记事本等;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还包括查看用户的私人信息,例如查看用户的相册、记事本、通话记录、短信、视频录像等;此外还包括修改用户信息、进行财产交易等。
[0064]根据判断结果选择下一步骤如何进行,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不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执行步骤S103,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执行步骤S104o
[0065]S103、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66]若步骤S102中的判断的结果为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不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所述触摸操作就不需要进行限制,对采集到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也不需要进行指纹认证即可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根据所述指令打开某一应用程序或播放某些不涉及用户安全和隐私信息的视频等。
[0067]S104、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68]若步骤S102中的判断的结果为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对步骤SlOl中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来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69]其中,步骤101中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也可以在步骤S102之后执行,即步骤S102中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当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再执行步骤S104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70]本实施例对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进行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判断,当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则对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使得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能得到安全认证,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071 ] 可选的,如图2所示,步骤S104具体包括:
[0072]S1041、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
[0073]对步骤SlOl中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所述指纹认证具体为将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与用户预存的指纹进行匹配,若匹配结构显示所述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与用户预存的指纹相同,则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步骤S1042;若匹配结果显示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与用户预存的指纹不相同,则指纹认证不通过,则执行步骤S1043。
[0074]用户预存的指纹为用户通过指纹采集模块存储的经过用户认可的指纹,用户预存的指纹能够对智能终端进行触摸操作的指纹,用户预存的指纹数量在本发明中不做限制,可以根据用户的个人需要和喜好选择存储一个预存指纹或多个预存指纹,此外用户预存的指纹可以包括是用户本人的指纹也包括用户本人的指纹外还经过用户认可的其他人的指纹,例如用户的伴侣的指纹。
[0075]S1042、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76]若步骤S1041中指纹认证的结果为指纹认证通过,则说明所述触摸操作的被认可的,可以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此处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与步骤S103中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0077]S1043、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78]若步骤S1041中指纹认证的结果为指纹认证未通过,则说明所述触摸操作极有可能会使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则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79]其中,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包括令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或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
[0080]具体实施的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可以根据用户的设置执行。
[0081 ]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失效指智能终端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不做出响应;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即为显示预先设置好的能够显示的界面,例如他人查看用户的相册或视频录像时仅显示用户设置好的图片和视频录像,或弹出应用出错的伪装提醒;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即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不显示。
[0082]可选的,在指纹认证未通过,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的过程中不提示指纹认证未通过,在他人无法意识到指纹认证的过程,在他人无意识的情况下提高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083]本实施例通过对采集的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对应的处理所述触摸操作,认证过程并不对使用者进行提示,整个指纹认证的过程是在使用者无意识的情况下进行,能够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指纹认证的过程,在他人无意识的情况下提高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084]可选的,如图3所示,步骤S104还可以通过另一种实施方式实现,即可以用步骤S1044和步骤S1045替换图2所示的步骤S104中的步骤S1043,此处仅描述图3和图2中不相同的步骤,未详尽之处请参考图2所示的本发明的方法实施例一的一种可选实施方式。除了包括步骤S1041和步骤S1042外,步骤S104具体还包括:
[0085]S1044、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
[0086]步骤S1044在步骤S1041之后执行。
[0087]若步骤S1041中指纹认证的结果为指纹认证未通过,则说明所述触摸操作极有可能会使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则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此时不再执行步骤S1043。
[0088]根据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是否容易泄露或个人财产是否容易遭受损失对触摸操作进行安全等级的判断;个人隐私信息容易泄露或个人财产容易遭受损失的触摸操作为高安全等级,例如打开各类手机银行的应用程序、支付宝、修改用户的个人信息、财产交易等;个人隐私信息不容易泄露或个人财产不容易遭受损失的触摸操作为低安全等级,例如查看用户的相册、通讯录、通话记录等。
[0089]S1045、根据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的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090]步骤S1045在步骤S1044之后,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高安全等级,则令所述触摸操作的操作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例如所述触摸操作为打开各类手机银行的应用程序、支付宝、修改用户的个人信息、财产交易等时,所述触摸操作失效,智能终端对该触摸操作不做响应,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警告程序或操作不可以。
[0091]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低安全等级,则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例如触摸操作为查看用户的相册、通讯录、通话记录等,则将用户预设的安全和隐私信息进行隐藏,他人打开相册、通讯录或通话记录时不能够看到隐藏是安全和隐私信息。
[0092]上述图2中实施方式和图3中的实施方式均为本发明方法实施例的两种【具体实施方式】,两者择一执行。
[0093]本实施例对触摸操作进行对应的安全等级的判断,在处理各种不同的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触摸操作时更加智能,更加符合用户的需要,也更加人性化,提升了用户体验。
[0094]可选的,如图4a所示,在步骤SlOl之后还包括:
[0095]S105、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096]若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说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此时,图4a中的步骤S105替换图1中的步骤S102即不用对所述触摸操作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进行判断,避免对所述触摸操作进行多余的判断,在步骤S105之后直接执行步骤S104,对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097]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步骤S104还可以采用图2或图3所示的步骤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此处不再赘述。
[0098]其中,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与步骤S102中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0099]本实施例在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对任意触摸操作都进行指纹采集和指纹认证,避免了用户本人打开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内容后他人乘机进行非法操作的情况,保证了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00]可选的,如图4b所示,可以将步骤SlOl中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分为如下两个步骤:
[0101]SlOll、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
[0102]S1012、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103]此时,如图4b所示,步骤S105可以在步骤31011和步骤31012之间执行,步骤3104在步骤S1012之后执行,即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再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104]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步骤S104还可以采用图2或图3所示的步骤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此处不再赘述。
[0105]可选的,如图5a、图5b和图5c所示,分别在上述图1、图4a和图4b中的步骤S104之后还包括:
[0106]S106、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107]若预置的时间范围内他人对智能终端进行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触摸操作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说明智能终端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108]当用户的智能终端由于被盗或丢失等情况被他人使用时,很可能被他人多次试图对智能终端上的安全和隐私限制进行操作,此时用户的智能终端处于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下,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提醒用户对所述智能终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
[0109]本发明对预置的时间范围和预置的次数阈值不做具体限定;可选的,预置的时间范围可以为I分钟、5分钟或1分钟;预置的次数阈值可以为3次、5次或1次。
[0110]本实施例在他人多次对智能终端进行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触摸操作时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提醒用户对所述智能终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11]实施例二
[0112]参考图6,本实施例提出了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包括:
[0113]操作获取模块1011,用于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
[0114]当屏幕上有触摸操作时,获取该触摸操作,即获取该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115]指纹采集模块1012,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116]当屏幕上有触摸操作时,通过指纹采集模块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117]在智能终端上将指纹采集模块与屏幕显示模组重叠设置既能实现通过同一屏幕即获取触摸操作,又获取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118]其中,操作获取模块1011和指纹采集模块1012与方法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lOl相对应。
[0119]本发明对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和采集触摸指纹的技术不做具体限定,本实施例中通过将指纹传感器与屏幕显示模组重叠,在同一屏幕区域内既能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又能采集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0120]其中,指纹采集模块102包括指纹传感器。
[0121]安全隐私判断模块102,用于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122]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后,则所述触摸操作进行判断,判定所述触摸操作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123]其中,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与方法实施例中步骤S102中的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0124]第一直接执行模块103,用于所述触摸操作不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125]第一间接执行模块104,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126]本实施例对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进行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判断,当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则对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使得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能得到安全认证,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27]可选的,如图7所示,第一间接执行模块104具体包括:指纹认证模块1041、第二直接执行模块1042和第一安全执行模块1043。
[0128]所述指纹认证模块1041: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
[0129]所述第二直接执行1042:用于指纹认证通过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0130]所述第一安全执行模块1043:用于指纹认证未通过时,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131]此处,图7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与图2所示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
[0132]本实施例在指纹认证未通过,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的过程中不提示指纹认证未通过,在他人无法意识到指纹认证的过程,在他人无意识的情况下提高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33]本实施例通过对采集的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对应的处理所述触摸操作,认证过程并不对使用者进行提示,整个认证多次是在使用者无意识的情况下进行,能够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指纹认证的过程,在他人无意识的情况下提高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34]可选的,如图8所示,第一间接执行模块104还可通过另一实施方式实现,即可以用安全等级判断模块1044和第二安全执行模块1045替换图7所示的第一间接执行模块104中的第一安全执行模块1043,此处仅描述图7和图8中不相同的模块,未详尽之处请参考图7所示的本发明的系统实施例一的一种可选实施方式。除了包括指纹认证模块1041和第二直接执行模块1052之外,第一间接执行模块104具体还包括:安全等级判断模块1044和第二安全执行模块1045。
[0135]所述安全等级判断模块1044:用于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
[0136]所述第二安全执行模块1045:用于根据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0137]此处,图8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与图3所示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此处不再赘述。
[0138]可选的,如图9a和图9b所示,本实施例提出的另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还包括屏蒂显不确定1?块105。
[0139]图9a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与图4a中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图9b所示的系统实施例与图4b中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具体请参照图4a和图4b中的方法实施例。
[0140]所述屏幕显示确定模块105,用于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0141]若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说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对采集的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
[0142]本实施例在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对任意触摸操作都进行指纹采集和指纹认证,避免了用户本人打开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内容后他人乘机进行非法操作的情况,保证了智能终端上的每一次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43]可选的,如图10a、图1Ob和图1Oc所示,本实施例提出的另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还包括信息发送模块106。
[0144]此处,图1Oa的系统实施例与图5a中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图1Ob的系统实施例与图5b中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图1Oc的系统实施例与图5c中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具体请参照图5a、图5b和图5c中的方法实施例。
[0145]所述信息发送模块106,用于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146]若预置的时间范围内他人对智能终端进行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触摸操作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说明智能终端处于极不安全的状态,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0147]当用户的智能终端由于被盗或丢失等情况被他人使用时,很可能被他人多次试图对智能终端上的安全和隐私限制进行操作,此时用户的智能终端处于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下,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提醒用户对所述智能终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
[0148]本发明对预置的时间范围和预置的次数阈值不做具体限定;可选的,预置的时间范围可以为I分钟、5分钟或1分钟;预置的次数阈值可以为3次、5次或1次。
[0149]本实施例在他人多次对智能终端进行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的触摸操作时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提醒用户对所述智能终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保证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50]本发明通过在智能终端的屏幕上发生触摸操作时采集触摸操作对应的指纹,若该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则对采集到的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指纹认证通过才能执行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保证了每一次智能终端上的触摸操作都能得到安全认证,确保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安全不被他人修改或查看,提高了智能终端的安全性能。
[0151]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发明实施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发明实施例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发明实施例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发明实施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若否,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是,则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包括: 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包括: 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根据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具体为: 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高安全等级,则令所述触摸操作的操作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 若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为低安全等级,则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之后,还包括: 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若指纹认证通过,则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若指纹认证未通过,则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包括:令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失效,或显示预设的伪装界面,或隐藏用户的安全和隐私信息。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之后,还包括: 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8.一种智能终端的安全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操作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屏幕上的触摸操作; 指纹采集模块,采集所述触摸操作的触摸指纹; 安全隐私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是否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 第一直接执行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不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第一间接执行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根据指纹认证的结果处理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安全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接执行模块包括指纹认证模块、第二直接执行模块、第一安全执行模块、安全等级判断模块和第二安全执行模块; 所述指纹认证模块:用于所述触摸操作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时,使用所述触摸指纹进行指纹认证; 所述第二直接执行:用于指纹认证通过时,执行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指令; 所述第一安全执行模块:用于指纹认证未通过时,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 所述安全等级判断模块:用于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判断; 所述第二安全执行模块,用于根据对所述触摸操作对应的安全等级的判断结果执行预设的安全操作指令。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安全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屏幕显示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显示内容涉及安全和隐私限制;信息发送模块,用于确定在预置的时间范围内指纹认证不通过的次数大于等于预置的次数阈值,则向与本智能终端绑定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
【文档编号】G06F21/32GK105956484SQ201610255689
【公开日】2016年9月21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2日
【发明人】郑战海
【申请人】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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