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轴流风机叶片与轴流风机的利记博彩app

文档序号:11046015阅读:1055来源:国知局
新型轴流风机叶片与轴流风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专利涉及机械结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新型轴流风机叶片以及使用所述新型轴流风机叶片的轴流风机。



背景技术:

目前,轴流风机在工业上应用比较广泛,例如,在火力发电厂就广泛应用轴流风机,而火力发电厂中轴流通风机的运行直接关系到电厂的经济效益,,而轴流风机中叶片也是最核心的部分,通常风机的通风性能由叶片决定的,而工厂的效益则是由风机的效率等决定的,那么叶片在整个系统中是最为关键件的部分,叶顶二次流以及涡流对风机的效率影响很大。对于叶片中叶顶间隙的研究很多,许多学者多叶片的叶顶间隙大小,以及叶片切割等都做了深入研究,但是不论是改变叶顶间隙还是叶片切割,这些都需要设计人员丰富经验,而且成本高,对叶顶二次流以及涡流的控制很难达到预期结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轴流风机叶片,结构简单,加工方便,应用于轴流风机,不仅可以有效控制二次流的产生,还可以有效叶顶涡流与主流介质混杂现象的发生,从环保角度考虑,还可以节能减排,使其利益最大化。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新型轴流风机叶片,所述的叶片的叶顶面设有多个导流盲孔5。

所述的多个导流盲孔5沿叶顶边缘均匀排布。

所述的导流盲孔5截面为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

一种轴流风机,所述的轴流风机叶片采用上述的新型轴流风机叶片。

所述的轴流风机的动叶采用所述的新型轴流风机叶片。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新型轴流风机叶片结构简单,加工方便,应用于轴流风机,不仅可以有效控制二次流的产生,还可以有效叶顶涡流与主流介质混杂现象的发生,从环保角度考虑,还可以节能减排,使其利益最大化。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新型轴流风机叶片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所提到的描述方位的“上”、“下”、“左”、“右”、“前、“后”除特殊说明均不特指该方位,只是为了描述方便,所述产品的放置方向不同其描述也不尽相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可理解的方位,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轴流风机叶片,轴流风机叶片转动时,动叶叶片由轮毂转动带动旋转,气体由叶片前缘1进入,流经叶片压力面2和相邻叶片吸力面4间,叶片压力面2做功,最后由叶片尾缘3流出流向下一级叶片。所述的叶片的叶顶面设有多个导流盲孔5。本例中,所述的多个导流盲孔5沿叶顶边缘均匀排布,孔边缘距离叶顶边缘距离相同。在实际中,多个导流盲孔5的以根据实现工况,自行设计排列方式,如水平阵列式,圆阵列式,满足阻碍泄漏流的发展,削弱泄漏流与主流的掺杂,减小泄漏流即可。

同时本例中,所述的导流盲孔5截面为圆形、椭圆形或多边形。圆形孔加工最方便,椭圆形或多边形如效果好也可以考虑使用,毕竟目前的机械加工方法,加工异型孔也是非常简单的工作。

本例中,气流从叶片前缘1流入后,由叶片转动同时,叶片压力面2和叶片吸力面4做功,使气流产生轴向流动,经叶片尾缘3流出。当叶顶间隙过大时,会直接影响到风机的效率等性能。而叶顶开的导流盲孔5作用在于抑制由于叶顶间隙泄漏流的产生,并且还可以有效叶顶泄漏涡流流与流道内主要流体介质混杂现象的发生,这种结构的设计可以大大缩小经济成本,还能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实施例二

一种轴流风机,所述的轴流风机叶片采用实施例一所述的新型轴流风机叶片。尤其适合应用于轴流风机的动叶上。申请人将其应用于带后导叶的轴流风机上,该轴流风机运行过程中,气流经过进气箱,流过前导叶,经过动叶做功后再流经静叶,最后输送出气体。不仅可以有效控制二次流的产生,还可以有效叶顶涡流与主流介质混杂现象的发生,从环保角度考虑,还可以节能减排,使其利益最大化,效果良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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